火電廠是我國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源,也是我國二氧化硫減排的主戰場。2011年11月,國務院發布了《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》(國發〔2011〕35號)提出,對電力行業實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。經修訂的《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3223-2011)已于2012年1月1日開始執行。根據新的排放要求,我國大多數火電機組的脫硫設施脫硫效率必須達到95%以上,甚至98%-99%才能滿足要求。多數電廠需要進行升級改造。華能淮陰第二發電有限公司位于江蘇淮安,要滿足最新的環保標準,其4×33萬千瓦級機組的脫硫設施需要進行升級改造。
2011年初至今的一年多來,華能國際、江蘇分公司及電廠組織了多次投運工程的調研,電廠委托電力設計院編制了脫硫改造的可行性研究報告,華能國際在北京組織了2次可行性研究論證會。與會專家肯定淮陰電廠采用氨法脫硫具有氨源供應可靠、副產物硫酸銨市場好、脫硫效率高、廠用電率可降低50%、年可實現碳減排6萬噸等優勢,一致認為,應優先考慮采用氨法脫硫技術進行改造。此次,國家環保部批準在大型火電機組上開展氨法脫硫技術示范工作,對于解決火電行業存在的環境污染和資源綜合利用問題,提高行業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,具有積極意義,必將進一步推動我國氨法脫硫技術的發展,為火電企業選擇更穩定高效、可資源化的煙氣脫硫技術,為完成“十二五”二氧化硫減排任務提供有力保障。